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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12-001190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11月20日
标  题 关于转发南阳市依托环境农业循环经济工程技术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办〔2012〕110号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20日

关于转发南阳市依托环境农业循环经济工程技术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解决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环境的迫切需要。市环保局依托环境农业循环经济工程技术,经过前一阶段的实验和论证,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技术路线。为进一步扩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成果,市环保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南阳市依托环境农业循环经济工程技术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认真组织实施。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南阳市依托环境农业循环经济工程技术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提高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效果,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面源污染,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56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进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推进南阳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为目标,以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为主要措施,以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为关键,重点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便、化肥农药等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二、工作目标

依托南阳环境农业高效生态循环经济工程(简称南阳“环农工程”)技术,加快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步伐,实现农村垃圾、养殖粪便资源化处置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有效处理,化肥、农药有效替代,整治示范区内的面源污染得到根本治理,农业污染源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促进农村走上环境清洁、生态良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科学发展道路。

三、整治内容及运行机制

为解决农村面源污染,我市依靠科技支撑,经过前期实验和论证,成功探索出了“环农工程”这一系统控制汇水区面源污染的技术路线。该工程以环农生物制剂为技术核心,通过市场调节、政府适当干预的方式把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便转化为高效生物肥料,以环农植保剂替代农药,以规模化高效生态农业为增值平台,开辟农村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新领域,既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又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形成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农村面源污染立体综合控制体系。南阳“环农工程”技术具有成本低、治理全、效果好、易维护、易推广等明显优势,各连片整治示范区域的人民政府要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中积极组织实施这一新的治理模式,总结经验,迅速推广普及。
(一)农村生活垃圾整治
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排放特点,采用户收贮、组收集、村集中、乡镇监管、厂转运处置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机制,即在垃圾产生点由农户对生活垃圾进行定点投放,由农户所在村组保洁员对各户所产生的垃圾进行收集,将垃圾统一收集至村庄设置的垃圾收集点或垃圾中转站,由公司组织垃圾运输车将垃圾统一清运至垃圾预处理厂,经过分选等工艺预处理后,有机垃圾在垃圾粪便处置中心转化为生物有机肥还田,废铁、废纸、塑料、玻璃等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无机物以及其它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起村组收集+企业集中处置+农户种植联动配套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具体分工为:
户收贮:农户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负责自己家庭和房前屋后四周的卫生保洁工作,就近将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到垃圾箱。
组收集:组保洁员每天必须将本组各户垃圾箱内的垃圾统一收集到组固定的垃圾收集点或收集箱。
村集中:村保洁员每天必须将各组收集点或收集箱垃圾统一收集到各村固定的垃圾收集点,同时对垃圾进行简单的分类,保持环保设施的清洁和完整。
厂转运处置:由垃圾粪便处置中心负责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和转运车辆每天将各村垃圾收集点或收集箱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至垃圾粪便预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运往最近的垃圾粪便处置中心资源化制肥,并采用市场手段与农户开展种植合作,实现区域内化肥、农药使用的减量化。
乡监管:乡(镇)要健全环保机构,强化农村环保管理执法,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设施的运行监管,保障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二)农村生活污水整治
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统一维护机制。统一规划: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根据辖区地形、人口数量和人均排放污水量,因地制宜,统一规划配置污水处理设施。
统一建设:由县、乡政府负责,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确保不产生污水四溢、污水乱排、污水直排等现象。对新型农村社区、移民村等管网完善、连片环境整治条件较好的村庄,采用固液分离、水质净化、水质稳定的“三段法”环农净水技术进行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居住分散的村庄,采取土地消纳等简易处理方式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统一验收:由环保、财政等部门负责,会同当地政府,依照标准对竣工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验收。
统一维护:由建设单位负责,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运营维护。
(三)畜禽养殖粪便污染治理
畜禽养殖粪便整治实行户分离存贮、厂转运处置模式。
户分离存贮:示范区域内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必须采用干清粪工艺实行固液分离,并建设专门的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采取一定的防渗处理工艺,设置顶盖等防止降雨(水)进入的措施,位置必须远离农村各类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300m),并应设在农村居民生活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厂转运处置:示范区域内设立的垃圾粪便处置单位负责对区域内养殖业畜禽粪便及时清运至处理场所进行资源化处理。

四、整治重点及实施步骤

(一)重点整治区域(示范区域)
根据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际,我市依托环境农业循环经济技术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重点区域确定为“两源两河一线”,即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汇水区、淮河源头、唐白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沿线。市政府将整合相关资源,集中支持这些区域探索农村环境连片治理的模式和经验,在解决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的基础上,通过示范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继而在全市范围内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农村新型社区、乡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完善的村镇生活污水处理。2.整治区域内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便全收集及全处理。3.整治区域内化肥、农药有效替代。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试点推进阶段(2012年11月1日—12月31日)。示范区域县、乡及政府按照省、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关政策要求,依托环农工程技术建设垃圾收集、处置设施,配备清运车辆和保洁人员。通过现场调查,确定开展污水治理的村庄,并完成污水治理设施的设计及建设。
第二阶段:深入推进阶段(2013年1月1日—2013年6月31日)。示范区域县、乡级政府落实方案,协调运转,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营工作,在示范区域初步建立起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化肥农药减量化替代、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工作机制,明确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
第三阶段:全面铺开阶段(2013年7月1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结束)。通过试点和推广,总结经验,继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实现“环农工程”技术在示范区域的全域覆盖。

五、资金管理

(一)严格落实配套资金。我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配套资金由中央、省与地方共同筹措。市、县级配套资金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各示范区域所在县级政府要加强配套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确保项目建设需要。要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杜绝违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政府将对各地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作为示范工作目标考核和下步拓展连片整治示范区域的重要依据。
(二)整合涉农资源。各示范区域县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示范资金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充分整合各种涉农资源。要建立健全联动机制,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环保、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将示范区域内的涉农项目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进行对接。应按照投入主体不变、分配渠道不变、监管方法不变,整合项目、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模式,着力打造一批亮点精品示范亮点,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综合效益,实现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平台,带动区域环境全方位综合整治的示范辐射效应。
(三)配套完善原有垃圾处理系统资源。整合原有垃圾收集处理系统设施资源,并按照现确定收集处理模式,根据具体需要合理布局配置,配套完善。
(四)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的监管和审计。资金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执行,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为节省建设资金、保证工程质量,可探索在示范区范围内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技术规范、统一采购材料、统一工程监理,委托有条件有实力的专业机构统一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提高整治的质量和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南阳市依托环境农业循环经济工程技术加快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环委会全体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组织此项工作实施。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机构,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落实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推进环境农业循环经济,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在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中的重要示范意义,大力支持环农工程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实施,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各项保障,确保取得实效。要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农村环保工作“乡有机构、村有专干”的要求,连片整治区域内的乡镇、行政村要健全环保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各乡镇要设立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乡镇长担任,配齐配强3至5名专职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本乡镇区域内的环境日常管理和设施运行监管工作;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分布间距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量,在统筹规划和配齐配全区域内乡镇、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施的基础上,配齐收集、运营队伍,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等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市政府将“环农工程”作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环保目标考核,从环农工程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机构队伍建设、资金保障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完成治理任务较好的县市区,优先安排当年的奖补资金和下一年度项目。对未按时完成任务、落实情况较差的地区,通报批评,停止安排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支持资金。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依托环境农业循环经济工程技术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实行“政府主导、环保协调、公司经营、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农工程”技术、长效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主导作用,配套完善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完善乡镇、村环保机构,加强农村污染治理的指导和农村环境保护监管协调;采取政府资源委托经营的办法,引进社会力量,由政府委托企业转运处置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由企业采用市场手段与农户开展种植合作,实现区域内化肥、农药的减量化替代,推行农村污染治理公司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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