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南阳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丰富南阳文化内涵,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适应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内涵优美,体现规划,突出特点,好找好记,方便管理”的命名原则,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对南阳市城区部分街道依法命名,现将命名后街道名称予以公布。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索 引 号 | N001-2012-001113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年08月31日 |
标 题 | 关于市区部分街道命名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政〔2012〕75号 | 发布时间 | 2012年10月19日 |
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南阳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丰富南阳文化内涵,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适应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内涵优美,体现规划,突出特点,好找好记,方便管理”的命名原则,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对南阳市城区部分街道依法命名,现将命名后街道名称予以公布。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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