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陈光杰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李建豫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张振强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张生起 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张胜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
张树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宋新献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吴朝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司如岑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维稳办主任
李 鹏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褚庆义 市科技局局长
陈华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万保平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胡云生 市财政局局长
宋宽军 市环保局局长
谢广平 市农业局局长
史文涛 市商务局局长
赵玉亭 市卫生局局长
李 超 市工商局局长
朱 萍 市质监局局长
阿 颖 市民宗局局长
畅 强 市粮食局局长
王冠立 市畜牧局局长
汪天喜 市林业局局长
李守强 市水利局局长
郭云超 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陆 波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鲁士勇 南阳海关副关长
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胜海同志兼任。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