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南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中医药工作,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6号)、《关于地市级以上地区申请全国基层中药工作先进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3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10〕22号)精神,按照《南阳市中医药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抓手,大力推动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到2014年底,全市所有县市区创建成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或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到2015年底,我市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健康需求,推动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本条件。按照全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结合医疗机构类别性质,加强中医科、中医预防保健科室、中医诊室、中药房等相关科室建设,完善中医诊疗设备配置。加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凸显中医药特色。加大对中医工作政策倾斜力度,对中医药
事业经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并逐年增加。
(二)强化服务网络。加强市中医院建设,使其成为全市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育、科研基层和指导中心;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努力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形成以市中医院为龙头,县中医医院为支撑,乡镇、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层,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
(三)增强服务能力。加强市县两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专病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建立中、西医临床会诊和转诊制度;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堂建设,大力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广泛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面向辖区居民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咨询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四)提高队伍素质。畅通中医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制定实施中医药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创建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人才团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师承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充分发挥中医院作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的作用,有计划地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中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培训,加快培养中医药基层人才和技术骨干。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2年6月)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自查自评活动,对照创建标准,寻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成立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制发创建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召开全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7月至8月)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统一制作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手册、知识读本、宣传折页。在全社会营造广泛支持创建、积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创建阶段(2012年9月至2015年10月)
根据各县市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水平,分三批开展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或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到2012年底,完成第一批3个县市区的创建工作;到2013年底,完成第二批7个县市区的创建工作;到2014年底,完成第三批3个县市区的创建工作。在所有县市区通过全国社区或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验收后,向省中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申报全国地市级以上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相关材料,力争2015年10月底之前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验收。
(四)总结阶段(2015年11月至12月)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评选并表彰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规划局、科技局、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负责创建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成立检查指导评估小组,由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医疗、教学、科研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评估,为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各县区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研究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健全中医药工作机构,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发展方针和政策,从南阳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创建工作需要的政策措施。对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中医医教研机构立项、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在计划审批、建设用地、税费征收、职称评定、资金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并通过优惠政策调动各方面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原则上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政府中医药事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医疗卫生事业增长幅度,中医药事业投入所占医疗卫生事业投入比例提高到10%以上。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县级财政可根据各自实际,参照执行。同时,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力争使创建工作列入国家、省建设计划,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扶持。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解决问题。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