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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12-00127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6月29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办文〔2012〕22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29日

关于调整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和全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监督、组织及协调,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光杰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姚国政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卢伟平  市政府办调研员

      宋新献  市监察局局长

      李 鹏  市发改委主任

      胡云生  市财政局局长

      廖玉安  市住建委主任

      包建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胜海  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树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 萍  市质监局局长

      赵玉亭  市卫生局局长

      李 超  市工商局局长

      谢广平  市农业局局长

      王冠立  市畜牧局局长

      宋宽军  市环保局局长

      周建国  市安监局局长

      寇智洪  市物价办主任

      杨鸣哲  市审计局局长

      王书延  市统计局局长

      郭荣庆  市保密局局长

        王 坤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

        贾 翊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中虎  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石明  市国资委副主任

      陈伯灵  市工信局副局长

      李保江  市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

      马本殿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书记

      张海阔  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周清香  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李万清  市民宗局副调研员

      杨 扩  市教育局副局长

      栗杰阳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金岭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德新  市粮食局副局长

      齐宗俭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杨云梯  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李会中  市城管局副局长

      葛荣黎  市农业局副局长

      贾宗华  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驰昭  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金栓  市水利局副局长

      薛 霆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陆 波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孟庆剑  南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廖新志  南阳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侯春倩  管庄工区管委会副主任

      包海竣  鸭河工区管委会副处级干部

      李学勤  市信息中心主任

      潘建国  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主任

      武晓东  市征收拆迁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卢伟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相关单位的继任者自然替补。

  
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组织、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市监察局: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责任追究机制,承担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市发改委:重点牵头负责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

  (四)市财政局:重点牵头负责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并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

  (五)市住房建设委员会:重点牵头负责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

  (六)市国土资源局:重点牵头负责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

  (七)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重点牵头负责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九)市质监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及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十)市卫生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及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市工商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及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市农业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及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市畜牧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及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市环保局:重点牵头负责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

  (十五)市安监局:重点牵头负责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

  (十六)市物价办:重点牵头负责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

  (十七)市保密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八)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市内新闻媒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提高公众的认知能力。

  其他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推进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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