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由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南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anyang.gov.cn)浏览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阳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77—63399726。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2011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实施“四个带动”重大战略决策和“转正提”活动的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方式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9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市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培训会议,下发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调查研究政务信息政务督查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电子政务暨政府文电工作要点的通知》(宛政办〔2011〕31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与应用促进阳光政府建设的意见》(宛政办〔2011〕35号)等文件,为全市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开工作。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都能够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更新目录,丰富内容,通过网站等媒体主动公开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方面依托市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群搭建的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基本完善。信息公开专题栏目及子栏目设置逐步规范和完善,内容充实,更新及时。另一方面依托县市区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栏目初步建立。各县市区均建立具有独立域名的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大部分县市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工作已广泛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延伸。
(三)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安全保障。201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河南省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整改规范(试行)》要求,开展了全市信息安全检查活动。全面把握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的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问题和隐患明确要求,强化措施,限时整改,提高了全市政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保证了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确保了我市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上级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采用以会代训、聘请专家授课、座谈交流、参观考察等形式深入开展市、县各部门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2011年市本级教育培训业务人员350人次。从业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大幅提高。并通过《南阳电子政务》简报广泛宣传《条例》,交流典型经验和做法,确保了全市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的开展。
(五)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201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全市“四个带动”信息服务带动的重要考核内容,年终进行年度目标考评,加强对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的督导,强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960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2917条,占4.05%;政策法规类信息13353条,占18.56%;规划计划类信息1060条,占1.48%;行政许可类信息5230条,占7.27%;其它类信息49400条,占68.64%。
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563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387条,占1.27%;政策法规类信息4393条,占14.37%;规划计划类信息721条,占2.36%;行政许可类信息2685条,占8.78%;其它类信息22377条,占73.22%。
各县市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215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2527条,占6.13%;政策法规类信息8806条,占21.37%;规划计划类信息314条,占0.76%;行政许可类信息2545条,占6.17%;其它类信息27023条,占65.57%。
(二)主动公开方式
2011年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71960条政府信息中,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31237条,占43.41%;通过公报公开的政府信息1757条,占2.44%;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14805条,占20.57%;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11726条,占16.30%;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12435条,占17.28%。
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主动公开的30563条政府信息中,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13192条,占43.16%;通过公报公开的政府信息761条,占2.49%;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7379条,占24.14%;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1970条,占6.45%;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7261条,占23.76%。
各县市区政府主动公开的41215条政府信息中,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17863条,占43.34%;通过公报公开的政府信息996条,占2.4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7426条,占18.02%;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9756条,占23.67%;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5174条,占12.5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72件,其中:市政府办公室受理4件,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受理3983件,各县市区政府受理185件;当面申请1187件,占28.45%;书面申请(信函、传真)453件,占10.85%;网上申请(含电子邮件)2378件,占56.97%;其他形式申请156件,占3.73%。
(二)申请处理情况。按相关规定,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全年受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4172件已全部答复。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9件。其中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受理2件,办结2件;各县市区政府受理7件,办结7件。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42件,办结42件。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被提起行政诉讼60件,全部庭外和解。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全年在依申请工作中未收取任何申请有关的费用。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单位对《条例》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公开的内容和实效与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个别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应用滞后。信息公开专题栏目设置不够合理,网站内容不够充实,网上依申请系统应用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网上依申请系统的作用。下一步全市将着重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基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机制,加强培训和队伍建设,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到上下联动、均衡发展,整体推进。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各类制度,切实增强各项制度机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真实、及时、高效。
(二)深化公开内容,努力增强政府信息服务公众的实效。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公经费”公开以及涉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领域的政策信息公开,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作用。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指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
(三)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梳理和整合信息资源,切实使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通过政府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政府信息的窗口作用,为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积极全面推广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的成功经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行政村、社区延伸。
(四)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加强对部分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加强实地和网上督导检查,完善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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