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卧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工商局、商务局制订的《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工商局 市商务局
农贸市场是城市的公益性、功能性基础设施,是事关群众利益和城市形象的重要民生工程。为加大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力度,保障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进一步开展好“两争一迎”活动,提升管理水平,规范经营秩序,改善城市面貌,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接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为契机,围绕全市“两争一迎”工作总体部署,按照以人为本、公益先行、便民惠民的原则,坚持市场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全面加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完善市场基础设施,丰富市场商品供应,改善市场经营环境,提升中心城市品位,努力改善社会民生,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调整布局、优化环境和管理升级,使中心城区农贸市场逐步过渡为标准化农贸市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良好的农贸市场网络。2011年12月20日前,新建9个标准化农贸市场(宛城区3个、卧龙区3个、高新区3个);提升改造8个标准化农贸市场(宛城区3个、卧龙区3个、高新区2个);其它36个运行正常的固定农贸市场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提升档次;取缔城区马路市场,规范管理临时菜市场;对现有农贸市场供应能力不足,暂时又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区域,积极支持发展便民菜店,方便群众生活。
三、建设原则和标准
(一)建设原则。立足“合理、便民、规范”的总体思路,做到“科学规划、准确定位、疏堵结合、强化管理”,力争在较短时期内,彻底改变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分布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的现状。
(二)建设标准。按照每千人240-48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农贸市场、菜市场、便民菜店。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执行《南阳市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试行)》;建筑面积在200-600平方米的菜市场执行《南阳市菜市场建设标准(试行)》;便民菜店(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内)的设施建设及改造执行《南阳市便民菜店改造装修标准(试行)》。
四、职责任务及分工
(一)市直相关部门
市工商局:履行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会同市商务局、城管局等部门拟定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奖惩办法,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达标验收等工作。
市商务局:作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主要配合部门,负责会同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制定农贸市场、菜市场、便民菜店建设改造标准。
市规划局:负责编制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制定城中村改造项目、新建住宅小区农贸市场或便民菜店的配套建设规划;办理农贸市场的规划审批手续,加强对规划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农贸市场的用地审批手续,在城区规划建设用地中预留农贸市场建设用地。
市城管局:负责会同宛城、卧龙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确定需暂时保留的早市等临时市场,并实施规范管理;做好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取缔工作。
市住建委:负责农贸市场施工手续审批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农贸市场专项奖励等资金。
市卫生局:结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参与拟定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标准。
市发改委:负责农贸市场立项审批,协调安排价格调节基金及其他资金扶持农贸市场建设。
市公安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的治安秩序进行监管,维护农贸市场经营秩序。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农药残留物检测设备的安装使用,对农贸市场经营的农副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
市质监局:负责农贸市场计量规范达标工作。
市畜牧局:负责对农贸市场经营的畜禽产品实施检疫、检验和监督管理。
南阳消防支队:负责对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管。
市委宣传部:负责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督查各责任单位落实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任务情况。
(二)宛城、卧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负责本辖区农贸市场的选址、申报、建设、提升改造和规范管理等工作;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辖区新建和提升改造农贸市场任务;2012年5月31日前,卧龙区政府完成梅溪路中心市场区域提升改造任务。
(三)农贸市场开办单位
农贸市场开办单位为农贸市场(含菜市场、便民菜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农贸市场的卫生、安全、消防、设施建设维修等日常事务管理,协助监管部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29日至8月10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宛城、卧龙、高新三区会同规划、国土、工商、商务等部门完成农贸市场的定点选址工作,在指定工作日内完善手续,确保市场按时开工建设。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8月11日至12月20日)。各责任单位集中力量,全面启动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和规范管理工作,按指挥部下达的时间节点落实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同步做好协调配合、督促检查、宣传报道等工作。
第三阶段:达标验收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20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规定的建设任务和标准,开展达标验收工作。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21日至年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对城区所有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比、排序,开展文明市场评比活动,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促进农贸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指挥部,负责农贸市场的建设、验收、管理和考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查、宣传等日常工作。宛城、卧龙、高新三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职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市政府将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效能考评,与责任单位的目标管理、评先评优以及干部的年度考核挂钩,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部门联动,政策扶持。市规划、国土、住建、供电、水务等责任单位要设立绿色通道,按照方案明确的职责任务,快速办理农贸市场规划、土地、建设等相关手续。对已建成并符合规划布点要求的农贸市场,有关部门要在8月底前完善相关手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在农贸市场建设各种规费收取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指挥部要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对三区建设方案组织论证。三区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建设标准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时高标准完成。建设完成后,经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验收达标的,授予“南阳市达标农贸市场(菜市场、便民菜店)”,享受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
(四)积极引导,营造氛围。三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宣传引导和稳定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弘扬先进,督促落后,引导广大群众形成进场购物的良好习惯,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制度,强化督查。三区每月要将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周督查、月考评,考评排序结果在新闻媒体公布。对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达标的农贸市场、菜市场和便民菜店,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挂黑旗;对未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由监察部门实施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