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部门作用,加大涉水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根据省政府安排意见,结合南阳实际,制定我市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暂行办法。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意见的要求,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改变涉水资金散、乱、小的投资方式,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加大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资金办大事,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农田水利投资、建设、管理新机制。
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要围绕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以重大专项资金为平台,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合作、水利管理,以规划为基础,资金相对集中使用,项目统筹安排,集中连片开发,持续不断建设,充分发挥规模效益,有效解决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投入不足、管理分散、效率不高的问题。
二、整合范围和目标
(一)整合范围
在坚持上级部门扶持政策不变、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不变、资金来源渠道不变的前提下,将发改、财政、水利、农业、国土、林业、电力、农综等部门的涉水资金(救灾资金和特殊用途的涉水资金除外)实行全面整合,发挥政府投资的最佳效益。
(二)整合目标
1、建立农田水利项目投入新机制。深入推进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的新途径、新办法,采取政府投资、贷款融资、社会筹资、农民出资等多种形式,保证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来源。
2、创建农田水利项目运作新方式。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自主创新,形成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切实有效的项目资金整合运作方式,鼓励不同级次、不同层面、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整合。水利部门要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农田水利建设要从组织、投入、管理上积极适应新形势,探索以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民主议事、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等方式,充分调动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
3、实现农田水利项目管理新形式。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围绕县级农田水利建设总体规划,突出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统筹安排,相对集中,配套使用,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工程建成后,按照相关要求,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发改、财政、水利、农业、国土、林业、电力、农综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水利部门要切实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主动地加强规划和建设标准的组织制订并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发改、财政、农业、国土、林业、电力、农综等部门要在政府统一调度下,团结协作,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提供政策、资金、技术等支持,加强各自分管工程的检查指导,从而保证整合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整合资金的使用效率,形成整合资金的良性运行机制,共同推进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工作。
(二)统筹兼顾,科学规划。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和国土资源厅转发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农经〔2010〕72号)要求,统筹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农开等部门的农田水利项目进入县级项目总体规划,发挥资金整合优势。各县市区要做好县级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工作,经县级政府批准后实施。要积极整合相关涉水项目,发挥水、土、田、林、路的综合效益,建设一批效益好、影响大、带动力强的典型项目区,提升农业生产保障能力,真正做到旱能浇、涝能排,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优化政策,加大投入。各级各部门要用足用活政策,统筹使用各种渠道资金,逐步建立健全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农田水利资金投入新机制,确保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向纵深持续发展。一是争取中央、省项目资金。大力开展项目攻坚,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机遇,扎实做好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得到上级更多支持。二是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同时要积极筹措落实各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确保土地出让金收益的10%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积极探索有效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和业主投入。要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户投入、社会投入、信贷投入为补充”的投入机制,确保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稳步增长。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不断探索和创新、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
(四)加强合作,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在制定发展规划和确定项目论证过程中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听取各地、基层单位、农民群众的呼声,使规划更加符合实际;同时要注意收集和发现整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为下一步拓宽整合范围积累经验,确保整合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管理,创新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要求,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水利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来抓,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工程运行管理主体,把工程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经营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做到工程产权明晰,责任主体明确,监督机制健全,真正实现工程有人用、有人管、有利益,确保良性运行。各类资金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县级政府为主体,建立健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护制度,并按照省政府有关政策要求,由县财政列支专项管护经费,县级水利部门统筹管理。建立健全职能明确、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以乡镇为单元,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推广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模式,大力发展农民用水户合作组织,完善配备以村为单位的“六大员”水利技术员。
四、时间要求
按照省政府确立的先行试点、逐步展开,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级联动、以县为主的原则,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县级涉水资金项目整合试点工作,尤其是产粮大县要先行一步,抓紧研究制定资金整合方案,尽快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