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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10-00019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1年12月25日
标  题 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2001]76号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25日

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驻宛两属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从2%提高到3%,望贯彻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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