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开展“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开展“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经济发展,深入实施“四个带动”,进一步增强法制服务意识,更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措施,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履行政府法制服务保障职能,以“服务带动”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开展“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立足政府法制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省委“四个重在”和市委“四个带动”要求,以“提高效能、推动发展”为目标,以“政府法制服务月”为载体,推动政府法制工作转变,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努力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定于今年11月份开展,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按照部署的工作内容,全面深入企业及相关部门,开展走访、调研和帮扶活动,着力帮助企业、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谋发展,通过“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使各行政单位依法行政意识有明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树立政府法制部门执法为民、力促发展的优良形象,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企业群众满意、社会各界满意。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全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已开展二年,在“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中对照市政府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标准,评出我市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进行授牌仪式。
(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活动。一是结合《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0〕128号),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通过委托社会有关机构发放问卷或进行电话访问,公开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开展社会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示。二是对通过各种渠道受理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案例》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查办、督办,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召开由相关重点执法部门、重点企业、有代表性商户参加的座谈会,就执法部门的服务水平、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进行座谈,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推进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整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为保障全市政府法制服务的经常性,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制服务水平,成立南阳市政府法制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名誉主任,成员由我市从事政府法制工作骨干,特别是行政法学方面的专家教授和高级律师组成,对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开展法制服务,主要进行相关法律的解读,实际法律问题的咨询,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论证等工作,开展常年服务,提升全市法制服务水平。
(四)继续加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在8月份全市检查的基础上对照省法制办对我市检查提出的要求,拟成立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检查组,针对存在问题重点检查市直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情况,以行政处罚案卷中6个文书为重点,检查落实裁量标准执行情况,以查促改,全面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行政处罚中的应用,同时,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示、行政处罚案例指导、重大处罚相关内容备案等制度,规范我市各级行政部门的处罚行为,切实解决滥施处罚、处罚无标准、人情案等普遍问题。
(五)组织开展政府法制集中服务活动。定于11月中旬在文化路与中州路口举行政府法制集中服务活动,由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卧龙、宛城、高新三区参加,通过现场公开受理案件、法制宣传展板宣传、咨询投诉等形式开展集中服务。主要包括:一是各单位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法制机构及重点执法科室参加,制作宣传展板,主要宣传公示本单位服务承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主要执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二是各单位设立投诉台现场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受理群众投诉案件。公开投诉电话,做好投诉登记立案。三是各单位设立咨询台,由专业人员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对不能现场解答的,做好登记,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向当事人进行解答,并做好反馈记录。
(六)开展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比活动。“优秀案卷”的评选范围是全市各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立案查处、当年结案、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评选条件为具有一定指导性的行政处罚案件。评选的时间范围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以立案和结案时间为依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应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把推荐的优秀案卷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协调科,报送数量为5卷。评比活动将从主体、程序、文书、案卷归档等诸多方面对报送案卷进行评查,并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对被处罚当事人就案件承办人员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等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调查。综合案卷评查结果和依法行政调查情况,评定出“全市十佳优秀行政处罚案卷”,其中一等奖2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5件。
四、时间步骤
(一)准备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结合“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工作内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出重点突出、各有特色的具体规划和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思路、任务、标准和要求。市服务带动办召开“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动员会,活动正式启动。
(二)实施阶段(11月11日—11月25日)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围绕制定的“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工作方案,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效形式,严密组织,认真落实活动内容。
(三)评比总结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对“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相关评比活动材料及本单位活动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是全市创新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举措,要形成政府领导,服务办牵头,法制办、优化办具体实施,各部门积极配合的格局。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加强督导检查。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将成立若干个督导组,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今年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依据之一。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活动的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