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消除麻疹是我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及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开展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目标的关键措施,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实现我国消除麻疹目标的关键措施,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时间短、范围大,涉及千家万户,任务艰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实施。
各级卫生部门要根据《全国2010年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强化免疫活动相关工作经费,并监督经费的落实和使用;教育部门负责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在园在校学生麻疹疫苗接种活动的摸底调查、宣传动员等各项配合工作;药监部门对强化免疫所用疫苗的流通、储存进行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信息;各级宣传部门配合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落实经费投入,确保工作开展
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预防接种劳务补助从2010年人均15元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解决;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的宣传培训、调查摸底、督导检查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求,研究、制定详细的强化免疫活动经费预算,报当地政府核准解决。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各项工作经费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开展。
三、澄清儿童底数,避免接种空白
各级卫生部门要与教育部门主动沟通,借助新生入学的有利时机,于9月1日-7日集中组织开展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对象的摸底调查,进一步澄清底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认真做好辖区内散居儿童的摸底登记、宣传动员等工作。要重点做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偏远地区以及流动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最大限度掌握目标儿童,为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奠定基础。
四、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接种质量
各级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免疫规划人员培训,在接种工作开始前,完成对各接种网点预防接种人员的全员培训,增强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技能;接种过程中要规范操作,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质量,规避接种风险。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张贴标语、公告,发放宣传页、告知家长书、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深入广泛地宣传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意义,将麻疹发病及危害、麻疹疫苗的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禁忌等及时告知公众,使社会各界尤其是儿童及其家长能够及时知晓相关活动信息,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从而有效提高接种率。要密切关注电视、网络、报纸等舆情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争取媒体的理解和支持。
六、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要组织督导组,实行层层督导、巡回督导,确保强化免疫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强化免疫活动实行责任倒查,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实施强化免疫之后疫情依然高发的地区,将进行通报,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