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8〕68号),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市政府决定撤销原南阳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南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南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定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穆为民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朱长青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建豫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姚国政 市政府秘书长
燕军庆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甲坤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褚松华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程建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云生 市财政局局长
杨志刚 市司法局局长
夏广军 市编办主任
杨明哲 市审计局局长
陆 波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职责。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陆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