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方城县较大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
《关于方城县“1·20”较大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
三、责成方城县政府深刻吸取此次事故 教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事故调查报告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送达并负责督促落实。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