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南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宛政〔2004〕110号)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南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第一批专家组成员43名,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和综合管理5大类40个专业领域。其中,自然灾害类专家12名,事故灾难类专家11名,公共卫生类专家7名,社会安全类专家5名,综合管理类专家8名。现将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中杰 市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
副组长:杨明显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一、自然灾害类
孙长林 市气象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吴子献 市林业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王邦磊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会午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任志安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勘查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
梁琪瑶 市气象台台长、高级工程师
宋江春 市农科所副研究员
朱 强 市国土局工程师
张锦川 市地震局工程师
郭 磊 市粮食局工程师
黄思良 南阳师院研究员
蒋国富 南阳师院副教授
二、事故灾难类
鲁相林 市公路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赵 刚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高级工程师
张跃先 市供电公司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顾 凯 市建委高级工程师
胡兰群 市环保局高级工程师
刘跃峰 市房管局高级工程师
崔有杰 市质监局高级工程师
沈俊杰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程师
杨 杰 市安监局工程师
裴中海 南阳郑燃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高 翔 乐凯集团第二胶片厂高级工程师
三、公共卫生类
翟玉峰 市中心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卢千超 市疾病控制中心工会主席、副主任医师
田 宏 市药监局主任药师
张亚红 市质监局工程师
刘万锋 市商检局工程师
王国庆 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王立义 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四、社会安全类
魏厚清 市公安局反恐怖处处长、工程师
周付祥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副主任法医师
李瑜敏 市统计局统计师
段保民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大队长
丁 立 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副支队长
五、综合管理类
李中杰 市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
杨明显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郝以昆 市外事办副主任
吴玉中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安红波 市统计局高级统计师
丁新胜 南阳师院教授
马元欣 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
王春雷 南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
附件:《南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 件
南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决策机制,促进我市应急体系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发挥技术咨询机构和专家的科学指导作用,根据《南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南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为确保专家组相关研究和咨询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专家资格认定、入选及专家组工作运行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三条 专家组的工作内容是,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主要包括:
(一)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开展或参与调查研究。
(二) 受委托,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
(三) 为应急管理各类数据库建设提供指导。
(四)参与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 办理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应急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专家组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综合管理5大类的专家学者组成。
第五条 遴选的专家组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具备以下入选资格:
(一)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 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在本专业范围内具备较高的科研和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三) 关心热爱应急管理工作,有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办事公正。
(四) 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组组织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五) 专家组成员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自动离职或重新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的专家组成员,按程序报批。
第六条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以上要求推荐专业领域以及相应专家人员的建议名单,经市政府应急办汇总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批准后,颁发聘书,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专家组日常工作的开展方式如下:
(一) 每年择时召开专家座谈会议,研究安排专家组年度工作。
(二)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家座谈或会商,研究有关应急管理专项工作。
(三)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启动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程序。
(四) 根据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由专家组组长主持,研究确定年度重点课题,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调研。
(五)受委托开展其他专项工作。
第八条 专家组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以应急管理专家组名义开展工作形成的研讨意见、评审结果和论证结论等,由市政府应急办报送市政府领导或送有关部门。专家组工作情况以及有关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等,由市政府应急办视情况在《市长参阅》或推荐有关刊物刊发。
第九条 专家组要严格按照专家组工作规则,围绕全市应急管理年度计划开展工作,对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组织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健全内部监督自律制度,未经批准专家组成员不得以专家组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并对以下事项保密:
(一) 以专家组成员身份参加的有关涉密工作。
(二) 政府有关规定涉及的保密事项。
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家组成员资格。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条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安排专家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专家组提出年度工作安排建议和经费预算,经市政府应急办审核后,报领导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室向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并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 本工作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工作规则由市政府应急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