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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09-000473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卧龙区设立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文〔2009〕158号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10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卧龙区设立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的批复


卧龙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的请示》(宛龙政文〔2009〕14号)收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豫发〔2005〕2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区设立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作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此复。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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