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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09-000498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体系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办〔2009〕103号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26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体系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决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项目之一进行考评。现将《2009年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2009年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政府网站建设情况和其他情况五个方面的指标组成。

  二、考评方法

  (一)自查。由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评表》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一式10份,于2010年1月5日前报市政府目标办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

  (二)抽查。在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自查情况的基础上,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有关单位抽查,核实自评情况。

  (三)核查。
  
  1.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核实各县市区、各部门举报处理的自评情况;

  2.市法制局和各县市区法制办提供各自行政复议的处理情况;

  3.市保密局核实各县市区、各部门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自评情况;

  4.市信息中心提供市政府各部门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5.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提供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月报表统计数据、年度报告报送的情况,并综合各部门的评议结果。

  6.各责任单位提出考评结果建议,于2010年1月15日前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审定。

  三、奖惩措施

  (一)对被评为政府信息公开优秀单位的,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对被评为较差单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要制定整改方案。市政府办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向社会公布。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由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按照《南阳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予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

  (二)垂直管理单位的考评结果由市政府办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市政府办要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向市政府报告,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组织处理建议。

  (三)考评结果经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报市政府审定后,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考评分数按一定比例折算后计入县市区年度目标考评总分中。

  附件:《2009年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评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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