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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08-002264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林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文字号 宛政办〔2008〕119号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25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林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近年来,全市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生态大市、绿色南阳”建设为目标,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平原绿化高级达标和林业生态县创建工作,在造林绿化、资源管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方城县通过市政府验收,实现了平原绿化高级达标。内乡县、南召县通过省政府验收,达到了林业生态县建设标准。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搞好平原丘陵区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宛发〔2004〕37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2006〕95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方城县等11个先进集体和梁天平等15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各地要以学习先进为动力,对照典型找差距,严格标准抓落实,加快林业建设步伐,为率先把南阳建成中原林业生态大市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市林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附 件 

  全市林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一)平原绿化高级达标先进单位:方城县。以奖代补10万元。
  (二)林业生态县创建先进单位:内乡县、南召县。分别以奖代补15万元。
  (三)2008年度森林资源管护先进单位:淅川县、西峡县、镇平县。分别以奖代补3万元。
  (四)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单位:邓州市、南召县。
  (五)全市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先进单位:淅川县、社旗县、西峡县。 

  二、先进个人 

  (一)平原绿化高级达标先进个人 

  梁天平  秦书君  高德谦  黄文庆  牛雪峰   

  (二)林业生态县建设先进个人 

  刘 超  王宗克  张延生  王正强  孙春久
  尹中山  景立明  赵鸿远  田 彦  毛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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