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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08-002185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8年09月21日
标  题 关于2008年全市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奖惩决定
发文字号 宛政〔2008〕78号 发布时间 2008年11月27日

关于2008年全市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奖惩决定


  在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也暴露了一些地方禁烧不力的问题。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秸秆禁烧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根据卫星遥感监测及巡查组核查结果,市政府决定给予宛城区等8个秸秆禁烧工作先进县区通报表彰,并分别奖励宛城区、卧龙区、唐河县、新野县各10万元,西峡县、南召县、桐柏县各5万元,高新区2万元;对全新明等53名秸秆禁烧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给予邓州市等6个秸秆禁烧工作后进县市通报批评;给予邓州市罗庄镇等12个乡镇环保黄牌警告。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再接再厉,在秋季禁烧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受到批评的县市和黄牌警告的乡镇要认真查找原因,汲取教训,抓好整改,努力争创秸秆禁烧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不断开创我市秸秆禁烧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名单

附 件

    2008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名单

  一、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先进县区

  宛城区  卧龙区  唐河县  新野县  西峡县
  南召县  桐柏县  高新区

  (二)先进个人

  宛城区:全新明、张智广、李德森、王胜普、周大鹏
  卧龙区:靳红扬、于海跃、王 渠、屈晓东、赵士晓
  唐河县:刘长生、曲春峰、金学伟、刘江洪、曲 超  
  新野县:孙 伟、李 洋、杨守汉、史政献、李占德
  南召县:李小浩、王东亮、任明强
  桐柏县:李 武、石常民、甘泉涛
  西峡县:张小斗、吕秀鹏、赵志信
  高新区:洪保云、陈海义
  市政府办公室:宋德军、孙荣和
  市纪委监察局:张建青、赵群峰
  市消防支队:尹 贺、李长涛
  市交通局:赵润武、张玉杰
  市公安局:史济南、汪瑞奇
  市农机局:马子斌、张 谦
  市林业局:周明金、沙瑞山
  市科技局:张华国、张海军
  市农业局:葛荣黎、王久超
  市环保局:夏秀光、张齐静
  市气象局:孙长林、吴 迪

  二、通报批评的县市

  邓州市  方城县  镇平县  内乡县  社旗县淅川县

  三、环保黄牌警告的乡镇

  邓州市:罗庄镇、张村镇、裴营乡、构林镇、陶营乡
  方城县:券桥乡、博望镇
  社旗县:大冯营乡、桥头镇
  镇平县:侯集镇
  淅川县:厚坡镇
  内乡县:大桥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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